院属各部门(单位):
根据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(试行)》(院发[2021]58号),我院现开展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成果奖励申报工作。具体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:
1.成果时间:2022年1月2023年11月。
2.成果要求:
①以学校名义(学校第一署名)签订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,在项目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,由合作方出具证明加盖财务章的成果。
②经济效益所依托的横向课题实施效果良好,并已在科研系统中认定。
③经济效益证明已在科研处备案登记。(备案登记需提交经济效益证明原件、政府或企业采纳的咨询报告与意见建议证明原件)
二、申报及评审流程:
1.个人提交《武汉船院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成果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1)纸质版和电子版、证明材料原件至部门。
2.各部门初审后,报送个人材料及《武汉船院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成果奖励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(签字盖章)和电子版至科研处。
3.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评审。校领导审批,公示公布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人
1. 2023年11月24日前各部门(单位)报送材料至科研处。
2.联系人:马诗睿 电话:84804822 邮箱:kyc@mail.wspc.edu.cn
科研处
2023年11月21日
附件【附件1:武汉船院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成果奖励申报表.docx】
附件【附件2:武汉船院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.xls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