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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科技副总”选派推荐的通知
2024年03月13日 17:04  点击:[]

院属各单位:

根据省委人才办、省经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“科技副总” 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现转发相关文件(附件1),本次选派重点围绕光电子信息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、生命健康、高端装备、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。

一、个人申报条件:

1.申报人一般应需副高以上专业职称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一般不超过50周岁;

2.申报人参与或拥有发明专利、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,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等;

3.申报人有意愿成为高校派往高新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“科技副总”。

二、申报途径:

1.教师自主对接企业申报

根据个人资源,自行与符合条件的企业联系,企业3月16日前与当地经信部门联系申报。

2.校内组织推荐申报

按照申报操作流程(附件一),个人在科研系统提交《湖北省“科技副总”选派个人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二),学校申报截止时间:3月14日中午12:00前。

通知原文链接:https://jxt.hubei.gov.cn/fbjd/zc/qtzdgkwj/gwfb/202403/t20240313_5117916.shtml

 

科研处

2024年3月13日

 

附件【附件一、科研系统科技副总申报录入操作流程.doc

附件【附件二、湖北科技副总选派个人信息登记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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